招标编号:巩财公开【 2017】 -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门急诊医技楼专业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巩义市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医院东区医院门急诊医技楼专业工程
2.2建设地点:巩义市东区南部,香玉路与惠民路交叉口东北角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6425.70㎡;地上六层,地下一层。
2.4本次招标总投资约 10500万元。
2.5计划工期:共计 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内容:按照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2.8标段划分:
门急诊医技楼主体工程需要二次招标的部分:(成套装饰门、医疗塑胶地板等):
五标段:成套装饰门采购及安装;
六标段:医疗塑胶地板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 5)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出现破产、财产被冻结等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五标段(成套装饰门采购及安装):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拟投产品,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果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产品授权,是英文格式的,投标人提供一套内容一致的中文翻译的授权);2014年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六标段(医疗塑胶地板采购及安装):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须包含拟投产品,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的,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产品生产厂家应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2014年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3.3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2 月 08 日至 2017 年 02 月 1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