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喀左县农村人畜饮水办公室委托,为喀左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喀左县农村人畜饮水办公室
2、工程名称:喀左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工程
3、建设地点:农村居民涉及2个乡(镇),2个行政村,6个屯(组);贫困人口涉及5个乡(镇),5个行政村,5个屯(组)。
4、工程规模:新打水源井1眼,新建井房1座,利用旧井房1座,配套水泵1台套,
二项水泵28台套,微机1台,铺设管网42.44公里。
5、招标范围:喀左县2016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工程及施工图
设计范围内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内容。
6、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市配套
7、合同估算价:103.69万元
8、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质量标准:合格
10、计划工期:2017年3月12日至2017年6月10日(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具有本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需经省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含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附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查询记录。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参与辽宁水利工程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是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外埠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6、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7、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 2月13日(节假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