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花都中轴线安置区(罗仙安置区、石岗安置区一期、二期)永久外电总体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702-ST106560HC-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都中轴线安置区(罗仙安置区、石岗安置区一期、二期)永久外电总体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8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内容:永久外电总体设计及咨询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通电)
2.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003(工程设计服务)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或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3)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或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2月09日 至 2017年02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