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光伏电站项目设备采购光伏支架(增补)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济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光伏电站项目设备采购光伏支架(增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华能济宁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光伏电站项目设备采购光伏支架(增补)
1.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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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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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伏支架 (增补) |
光伏组件支架 |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0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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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申请人相关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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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伏支架 (增补) |
1.有专业的光伏支架加工设备;光伏支架年生产量:≥20000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