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监理分项1-北京工业大学中心机房建设及经管学院阶梯教室等改造
17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监理分项1-北京工业大学中心机房建设及经管学院阶梯教室等改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7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监理分项1-北京工业大学中心机房建设及经管学院阶梯教室等改造已由北京市财政局以京财教育指(2017)00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20000平方米概算投资额4129.9(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图纸所示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
2.6其他无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具有监理业绩。3.2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2-8 9:00:00至2017-2-13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