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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招标二次公告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9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招标二次公告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对陕西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采购,脱硝系统运行所需的液氨(液体无水氨),纯度(氨含量(NH3))≥99.6%,残留物含量≤0.4%; 沸点(℃):-33.4 ;1%水溶液PH值:1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36-88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液氨购置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电厂厂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化学危险品生产或经营资质,且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单位资质,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环保部门认可的产品制造厂家,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原产地证明或授权证明。
3、投标方须具有近三年供货量不少于500吨/年,业绩良好,并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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