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大厦周围路灯提升工程招标
为更好的建设港区公共基础设施,展示港区形象。金港大厦周围路灯提升工程经射发改审【2017】7号文批准建设。依据射政发[2012]53号文件规定实行简易招标,确定该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一)招 标 人:射阳县沿海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金港大厦周围路灯提升工程。
(三)项目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四)项目内容:路灯改造等。
(五)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六)合同价:73.69万元。
(七)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十)质量标准:合格。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手工程;
(五)拟定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六)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办法: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6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提交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审计结论前,最多累计支付不超过中标价的7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1.4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五、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一)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资格后审。
(二)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等内容)审查。
(三)所有通过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等内容)审查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签,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七、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2日至2017年01月2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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