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小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Z-02-01)招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小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Z-02-01),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华首宏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牟县小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Z-02-01)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小潘庄城中村改造项目(Z-02-01)
2.2 项目编号: ZTZB-411612027号
2.3 工程地点:中牟县城东风路西段南侧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本项目1#楼、2#楼住宅楼建筑及地下车库,配套商业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47380.5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二标段:本项目3#楼~9#楼住宅楼建筑(共6栋,无4号楼)及地下车库,配套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幼儿园等,总建筑面积约166104.06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一标段和二标段的划分以地下车库平面图中E轴和F轴之间东西向贯通后浇带为分界线)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施工工期: 820 日历天
监理工期: 8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
3.2.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工程;
3.2.3企业及项目总监近三年至少各具有1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上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3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须提交资料:
施工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监理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4.2报名时间:2017年2月8日至 2017年 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