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旧公车安置区302户桩基础工程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港口区旧公车安置区302户桩基础工程已由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区发改【2014】48号、港区发改【2015】109号和港区发改【2016】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KQZB2017013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基础,共302户。详见施工图纸
合同估算价:约2400万元
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定额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工程、旋挖钻孔灌注桩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鸿运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9日至 2017 年 2 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