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2月4至2月11日17时整止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3、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筑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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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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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施工 |
包括本工程的脱硫及脱硝改造工程建筑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工艺、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的安装,单体试运,配合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试运和系统性能验收试验及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安装工程范围内的保修)。 |
2000 |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3、4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工程拟建总规模:一期工程为4×200MW抽汽供热机组。
3、本期规模:2×200MW机组。
4、项目地址: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约8公里处,西临城市规划区边缘,靠近热电负荷中心,是新疆单机容量和总装机容量最大的主力发电厂。
5、计划工期:4号机组通烟时间为2017年6月1日 ,3号机组通烟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6、项目实施:项目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实施。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
4 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5 具有300MW机组及以上与招标内容相同/相近的近5年内至少3个类似运行业绩。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至少3个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具体的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进行确认。
6 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在近5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公告时间:2017年2月4至2月11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2月4至2月11日17时整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
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提交电子招投标系统;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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