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棠下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棠下街道办事处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L16HG12175C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棠下街道办事处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97.2000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采购环卫设备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供货期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内容,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2-28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