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6】1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服务。
2、工程地点:京杭运河宝应段至盐城市。
3、工程规模:引水总规模为115万吨/天。
4、质量标准: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盐城市相关行业的规定,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书面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服务成果。保证其服务的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如须办理批准手续的,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
5、服务周期: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项目的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工作及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9011602169901-BM-006 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服务一标段 包括:取水头部、取水泵站及宝应段管线,工程造价约11.2146亿元。 18个月
3209011602169901-BM-007 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服务二标段 包括:中途增压站、建湖段和盐都段管线,工程造价约8.3477亿元, 18个月
3209011602169901-BM-008 盐城市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服务三标段 包括:盐龙湖增压站、大丰支线及大丰调蓄水库,工程造价约5.1418亿元, 18个月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测量专业,且专业子项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3、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测绘机构其他人员应配置齐全、合理,人数不得低于20人,均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