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咨询服务
招标编号:GDCX02-WJLZB17-0005
合同编号:SJK-QT-2016-007
1.招标条件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咨询服务的招标人和发包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
国电大渡河双江口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现就四川大渡
河双江口水电站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1 工程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
上距马尔康市城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
双江口水电站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拦河土质心墙堆石坝
,最大坝高312m,坝顶高程2510m,坝体填筑总量约4400万m3。枢纽泄水建筑物包括洞式溢洪道、直坡泄洪洞、利用施工后期导流洞改建的竖井泄洪洞和利用施工中期导流洞改建水
库放空洞,洞式溢洪道、直坡泄洪洞、放空洞布置于右岸,竖井泄洪洞布置于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布置于左岸,发电厂房采用地下式,厂内安装4台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采用
“单机单管供水”及“两机一室一洞”的布置格局,包括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室、出线场、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及尾水塔等建筑物。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及内容为:除已完成招标的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大坝工程施工、引水发电系统工程施工、泄洪系统工程施工等项目外,对未招标项目(特殊情况除外)需要
开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收集与限价咨询服务有关的资料;
(2)市场价格调研;
(3)投标竞争情况预测分析;
(4)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5)最高投标限价与分标概算的对比分析;
(6)最高投标限价与招标清单概算的对比分析;
(7)组织最高投标限价审查会(若需);
(8)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投标限价报告;
(9)限价报告编辑、出版及资料整编移交。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2017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服务期9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近5年(2012~2016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过(含正在承担)3个及以上大(1)型水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且同时具有大(1)型水电站工程单项概算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咨询业绩;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2012~2016年)具有大(1)型水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或副总
监及以上职务)经历;
(4)近3年(2013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
(5)近3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 已被列入双江口水电站禁止投标名单的单位;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
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9日内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