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南屏路站、呈坎路站排水工程监理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6GFCZ3895
2、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南屏路站、呈坎路站排水工程监理标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南屏路站、呈坎路站排水工程监理标
6、资金来源:其它
7、项目概算:95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排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单个合同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排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时间不限,本人须在此业绩中任职总监);
4、凡持各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省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7、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02月09日上午09:00至2017年02月17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