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中学移址新建项目暖通安装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
(编号:TXS20150401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泰兴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江苏省泰兴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泰兴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暖通安装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文江路西侧、龙河路北侧、银杏路南侧
(2)规模:工程造价约3200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10日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学术报告厅、行政图文综合楼、地下车库及人防地下室和食堂的多联式空调机组采购、安装、维护等。
2.3付款方式
设备付款方式:设备进场经三方验收合格后付设备款的70%,工程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付设备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后付设备款的1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待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余款,每次付款须经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造价控制签字。
安装工程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按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余款除留5%的质保金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后结清,每次付款须经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造价控制签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工程建造师临时一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800万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的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的暖通安装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其他: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2月9日0:00时起,至2017年2月14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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