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GA资材库工位器具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WLZX201702-034
1、招标条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GA资材库工位器具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GA资材库工位器具项目。
2.2招标范围:备件承装用工位器具(货架)。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安装地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传中心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近五年内有相关库房工位器具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3本项目投标人需为制造商,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4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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