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城工业总厂制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701HG02001SH
2、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城工业总厂制衣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采购单位名称
货物名称
采购金额(人民币万元)
完成时间
广东省韶城工业总厂
制衣设备一批
239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
4、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金额及完成时间:
5、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第④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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