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2017-2018年营业厅后台零星家具采购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2017-2018年营业厅后台零星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S-Z-WZ-X-17-001;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17-0096)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中山市;
2.2预计标的:人民币24.50万元(不含税),人民币28.66万元(含税)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2017-2018年营业厅后台零星家具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17-2018年营业厅后台零星家具的供应商。
2.4供货时间:采购人下订单后起七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2.5服务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人民币。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但须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等财务严重不良状况,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2015及2016年度财务报表,2015及2016年度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如为新注册的申请人,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不低于20万元,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合同内容和金额,原件备查。
3.5.信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6.廉洁诚信承诺: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2月9日至 2017年2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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