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WL-[2017]-26
1.招标条件
抚松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抚发改审批字[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松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及中央预算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占地面积1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525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
2.3 工程建设地点:抚松县人民医院现址南侧。
2.4 服务周期:2017年 3月10日,竣工日期:2017年3月31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对应专业国家注册证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三年无不良业绩。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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