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娄葑中心广场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招标
?1. 苏州工业园区华葑市政物业有限公司 的 娄葑中心广场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SZWK2017-Z-G-028) 已经街道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 娄葑街道
( 2)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 41万元
( 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1: 娄葑中心广场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每位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最多可申请参与上述 1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5)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 6)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
( 7)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
(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领取招标文件、开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 11)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Ⅰ、Ⅱ、Ⅲ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
( 1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13)招标人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 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或娄葑街道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02 月 13 日 ,上午 9: 30 时至 11: 30 时,下午 2: 00 时至 4: 00 时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