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腾漾公司职工周转宿舍及职工食堂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漾濞县腾漾公司职工周转宿舍及职工食堂建设项目已由漾濞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漾发改[2016]2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漾濞彝族自治县腾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漾濞县腾漾公司职工周转宿舍及职工食堂建设项目。
2.2项目概况:职工宿舍:建筑面积2558.88平方米,砖混结构,套数30套(其中100平方米每套的有18套,50平方米每套的有12套)。
2.3建设规模:本次职工宿舍招标项目总投资额约为400.422827万元。
2.4建设地点:漾濞县城东片区
2.5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标段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日历天)
共一个标段 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为准 150日历天
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报名方式:本次招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5.投标人资格要求(现场报名时审核5.1条,其余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①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②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件报名时不审核)。
③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④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3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投标的,其投标被拒绝。
5.4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申请人一旦中标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实行押证施工制度。
6.报名、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6.1现场报名时需携带: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④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⑦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⑧云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或《云南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
注:①同时需提供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份,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改。
③提交的二套复印件报名资料应分别装订成册。
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发售时间: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