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站前街工程招标
潞城市站前街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潞城市站前街工程已由潞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发改审发【2016】4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潞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市政财政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站前东街段始于规划西华路延伸段,西到新华路山水桥,道路全长729.74米,道路红线宽度直线段为30米,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项目经理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件(包括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明细)、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3时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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