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安分局警用摩托车、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受采购人委托对高新区公-安分局警用摩托车、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公-安分局警用摩托车、警用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云通力采购字[2017]010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3谈判供应商经营范围中应有相关货物的生产销售或代理经营权;
5.4生产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摩托车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或经销合同或代理证书(包括摩托车、电动车,生产产商此项不需提供);
5.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谈。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2月9日起至2017年2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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