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轻合金新材料退城进园项目——第一批电解槽制作用钢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设备归属“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轻合金新材料退城进园项目”,该项目已经清发改备案(2016)32号文备案,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设备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设备招标订货的条件。现特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参与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轻合金新材料退城进园项目——第一批电解槽制作用钢材(第二次)
2.招标编号:GBG2017-NL2006
3.招标内容:包号内容数量包一铝电解槽槽壳用钢板约4000吨包二铝电解槽槽壳用钢板约4000吨包三铝电解槽槽壳用钢板约4000吨
投标人可以对其中的1个包或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
4.投标人资格标准:
4.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是具备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4.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专业制造商;
4.3投标人拥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4投标人应证明其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两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注册资金和资产净值应大于等于1000万。
4.5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及有能力履行合同材料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4.7为投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8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设立企业自营业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记录、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记录。
4.9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5.1 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需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日9:00时—1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