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抚顺市新抚区财政局委托,对抚顺市新抚区财政局税源建设分析软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YC2017-0213)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财政局税源建设分析软件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5、质量要求:合格;
6、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的40%,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40%,一年后支付货款的20%,结清全部货款。
8、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9、采购明细:税源建设分析软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有国家经营许可的厂商及经销商,经营范围含所投产品,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货物。
5.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7日16:00(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