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第一中学新建工程规划及施工图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Q-17-WYZGHSJ
1.招标条件:
五原县第一中学新建工程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已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5号文及五原县单位集体重大事项备案(政2017006)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原县第一中学,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五原县第一中学新建工程规划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五原县第一中学新建工程规划及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园区境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总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校舍建设面积6万平方米;
2、校园整体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科技实验楼、艺术楼、食堂、体育馆、运动场、地上停车场、水房等。
2.5技术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派驻勘测设计代表组进入施工现场服务。
2.6质量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建筑等相关行业规定设计深度要求。
2.7设计周期:总体规划20日历天;施工图交付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规划及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3.2承担该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
3.3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投标报名须符合建市[2015]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14日至2017年0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