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5号锅炉受热面改造施工标段
2、招标范围:5号锅炉受热面改造施工标段(具体内容见标书)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预计2017年9月9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工期为准。
6、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近3年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类1级证书;
(7)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台次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受热面检修工程相关业绩;
(8)投标人3年内未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及以上等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资金来源:本项目由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单独必须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交审核的材料仅作购标使用,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关,通过购标审核的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质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评标时的资格后审是否通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与购标审核是否通过无关。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登录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