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惠城供电局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租赁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惠城供电局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租赁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04738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惠州供电局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设一个标包。惠城供电局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租赁服务,主要内容是为三栋供电所、马安供电所等97个台区提供智能型无功补偿、低压调压等节能型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包括前期整体设计、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拟中标单位在服务合同期内须定期进行节能量监测、节能量跟踪、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检修,并每半年委托具备第三方节能量审核资质的单位出具节能效果评估报告。服务合同到期后,设备将无偿归属给供电局。项目选取1家中标单位。
2.2标段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段一 惠城供电局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租赁 标包1 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租赁 377.58 2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同时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备案名单、拥有匹配的专职节能技术人员,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电商系统投标文件开始上传时间:2017年02月16日1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