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51-162545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1)公司大门、后门 、行政办公楼、监控中心的24小时的治安和门卫管理;
2)公司防范设施的巡逻检查(如安保监控系统、围墙、防盗门窗等);
3)上下班高峰厂区主干道车辆的引导;指挥车辆按规定停放;
4)公司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
5)公司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机组大修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及相关保卫工作;
6)配合公司综合部,受理厂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公司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
7)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发现和制止公司内暴力事件,随时提供紧急救助;
8)承担保安业务所使用的办公设备、设施(如车辆、桌椅凳柜、空调等)、通讯工具、照明设施、警具等的维修和耗材费用;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的全额赔偿;
9)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公司临时交办的任务;
10)热力营销收费大厅的警卫;
11)物资仓库物资警卫;
12)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的投标。
3.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5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
3.6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成功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及合同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评价,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2月16日到2017年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需提前预约),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