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办公电子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D-KFQ(565)2017006)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办公电子设备采购,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黑白复印机、投影仪、投影屏幕及服务器等设备的采购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21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的生产商或供应商;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主要产品(台式电脑)厂家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的原件;
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业绩及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