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其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_会议室音箱系统设备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_会议室音箱系统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NGC[2017]0001
4、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31万元
5、前来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提供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行为一旦查实将上报相关部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需首先登录“南岗区政府”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结果截图。
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四证合一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不提供)、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于2017年2月15日至2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