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小区硬绿化工程招标
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小区硬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1100G17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小区硬绿化工程已由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市发改投资[2012]1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自筹及融资,项目出资比例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58.88%、自筹及融资为41.1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河市南部棚户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黑河市南部棚户区改造工程小区硬绿化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9区和10区硬绿化工程,包括地面铺装、混凝土路、地面硬化、花池、成品设施、景观照明(包括景观照明灯、电缆铺设等)、绿化(乔木、灌木栽植,草坪播种)、小区监控等施工内容。
第二标段为11区和12区硬绿化工程,包括地面铺装、混凝土路、地面硬化、花架、成品设施、景观照明(包括景观照明灯、电缆铺设等)、绿化(乔木、灌木栽植,草坪播种)等施工内容。
2.3计划投资额:计划总投资额为2300万元,第一标段计划投资额为1300万元;第二标段计划投资额为1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3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09月30日,总工期202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还须配备副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提供本工程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近三个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供针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监管系统先登记时间为准。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请于2017年02月16日至2017年02月20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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