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惠市五台乡浮家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YC17334012(ZBK)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德惠市五台乡浮家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以长国土耕字[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惠市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长春市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土地整治377.92公顷。
2.2 招标范围:田间道路3.33公里,机井14眼,泄洪闸1座,盖板涵3座,管涵7座。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2.4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2017年7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对应专业),并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三项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图纸每套 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邮 箱:[email protected]cript data-cf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cf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cf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