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油田水处理用有机高分子助凝剂(干粉)
项目编号 2017-0182190-DQYT-0013220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使用功能:大庆油田各采油厂使用的油田水处理用有机高分子助凝剂(干粉)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5.服务:详见附件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厂; 3、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必须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三日内到石油工业原油及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系人:李季成 电话:0459-5902522)交样品检测费,然后凭交费收据于2017年2月24日下午14:00时至16:00时送样品至招标中心(统一容器包装250g一份),由招标中心统一封样后进行送样检测,样品合格的投标人方具有投标资格(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为准)。 6、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16日 08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