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横琴新区区域供冷系统一期冷站项目
项目地点:珠海市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备注 |
CG-2017-114 |
1号冷站临时制冷站电源施工 |
1.临时制冷站供电电源的20kV电缆、箱变、箱变区域安全防护围栏、计量元件的设备基础施工、安装、防雷接地、消防及全部的建筑工程按供电部门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安装,并获得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及通过相关部门和招标人验收; 2.施工前,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施工方案,并取得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查同意。 3.设备材料主要包括箱变、电缆等。 4.投标人总体负责协调与地方的关系,解决清障问题并负责办理工程开工所有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投标方负责和市政道路、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管线穿越道路设施、水利设施的工作。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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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3年内未发生所提供设备的责任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近3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包括原中电投集团公司)以及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格的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或者这些材料的副本。
9.不接受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不接受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与其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专项资质与业绩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电监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珠海供电局及珠海电力行业协会备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五年内至少完成2个类似工程业绩,施工项目安全可靠运行1年以上(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人员,年龄50岁以下,具备类似项目施工经历,需提供证明。投标阶段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中标后应长驻施工现场,其离开和撤换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2月16日至 2017年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通过电汇方式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三)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邮箱,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购买费的汇款证明;
(5)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2、招标文件不接受来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17年3月8日北京时间9:00(如有更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