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叉车及发电机包保(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2172428
2.项目名称 叉车及发电机包保(二次)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鞍钢实业冶金粉末事业部 ,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鞍钢实业冶金粉末事业部(鞍山地区)。
4.2招标范围:见叉车包保维护明细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或叉车维修内容,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评估业绩:近2年叉车包保维护合同和对应发票。
5.5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要求提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资格证要求具备钣金技术人员、机修技术人员、涂漆技术人员、电器维修技术人员每类至少1人。
(6)要求提供2015-2016年叉车包保维护的合同和对应发票每年各1份。
5.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流程网上招投标,
网址http://bid.ansteel.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17日至2017年02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