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招标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70219_105686269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受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2-199-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表编号:行政(16)0651;
2、 项目内容:对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资格评选;
3、 数量:选定不多于16家银行;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网上报名。
7、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及人员职称的相关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为有资格经营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中山地区的营业网点应达到1个以上(含1个)(提供该营业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内(查询期限含:2014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17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网上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并将信用报告(原件)提供给评委核查;
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招标发布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0、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2月20日8:30至2017年3月3日17: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人:李 先 生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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