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李家巷镇广兴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总长约800米,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李家巷镇广兴路,计划于 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李家巷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李家巷人民政府 (招标组织机构为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1、本工程主要包括广兴路和10号路道路工程内道路、路面拆除、雨水、污水、路灯及泵站工程修复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64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5 年1月 1日起至 2017年1月3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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