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孟溪镇)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桃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投资〔2016〕44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桃七星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孟溪镇施工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面积86.76公顷。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附属工程。
2.3建设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标段划分:松桃苗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孟溪镇)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孟溪镇施工段的第一片区;
二标段:孟溪镇施工段的第二片区;
三标段:孟溪镇施工段的第三片区。
本次招标公告只对一标段(即孟溪镇施工段的第一片区)和三标段(即孟溪镇施工段的第三片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三个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17 日至2017年 2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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