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保险服务项目
1、 项目名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保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 招标编号:0724-1700C23N0311
3、 建设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5、 工程地点: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6、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和意外与健康险(详见下表)。本项目有效期为2年。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 投保险种 保额(元)
A厂主要财产及#6、7机组主要财产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一切险 867,487,878.6
#6、7机组及其公用系统主要机器设备 机器损坏险 428,080,968.49
#8、9机组及其公用系统主要财产 广州恒运热电
(D)厂有限责任公司 财产一切险 1,861,266,688.89
#8、9机组及其公用系统主要机器设备 机器损坏险 982,695,794.78
意外与健康险 以上两个公司均有 见方案及条款
(2)由于本项目属于试行在线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如出现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例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完成电子认证、电子文件上传、解密,或出现设备或网络故障等),则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随时决定转为以线下开标(即人工方式拆封书面投标文件和唱标)的方式进行。
(3)投标人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够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否则其投标被拒绝。如线上开标产生的同一信息或数据的内容与线下提交的书面文件存在不一致,以线下纸质文件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在线上提交的电子介质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8、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市级分公司以上级别的合法保险机构(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2) 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投标人在近3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5) 投标人及其技术合作方(若有)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界定的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1) 招标文件售价:见国e平台本项目相关信息;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国e平台本项目相关信息;
(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详见上述“国e平台 ④招标文件购买”说明;
(4) 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10、投标报名:
(1)报名资料递交方式详见上述“国e平台 ②投标报名”说明;
(2)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6点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