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伺服阀清洗试验”或“伺服阀生产”等营业范围;
3.3投标人具有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
3.6 近三年至少600MW及以上伺服阀清洗业绩5项(合同复印件);
3.7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3.8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9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实力。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报名办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0日至2017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