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热电中心土建零星维修项目招标
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热电中心土建零星维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ZB170300680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热电中心土建零星维修
2.项目介绍及招标内容
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热电中心厂房地面、门窗等零星土建项目维修以及综合楼212会议室、机电仪中心会议室的修缮。
3.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4.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控制在70天以内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应具有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最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近五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5)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具有独立承担过3项及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额5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文本证明),且工程质量合格,附业绩证明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