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主机设备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辅机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与宁东电源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1.2 招标范围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范围 |
FJ5-1 |
IDAS智能前端设备 |
投标方供货范围为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IDAS智能前端所必需的全部软、硬件,并全面负责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其内部之间连线(包括供电、信号、通讯、接地等电缆)的设计和供货,完成接入DCS系统的所有工作,直至通讯正常。 |
注:具体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根据国家规定若需提供)。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注: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等文件(仅作招标人评分依据)。招标人有权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其真实性。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FJ5-1 |
IDAS智能前端设备 |
投标人所供产品应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具有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6台及以上机组成功运行的工程投运业绩,不得使用试验性产品。 |
特别声明:对于上述全部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包括: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列明货物交货期的部分、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交货期、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3.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21日9:00起至2017年2月2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1537元。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