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梯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圆山社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二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梯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圆山社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6】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石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汉滨区石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石梯镇叶沟村一组。2.2工程规模:集中安置284户852人,新修公路5公里,供水工程1处;污水、垃圾设施1处,电网改造3公里,护坡33558立方米,村级活动中心1处。2.3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2.5项目估算价: 6715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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