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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地质初步勘察(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地质初步勘察(二次)招标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红塔烟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地质初步勘察(二次)招标

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地质初步勘察(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地质初步勘察(二次)。
二、招标编号:C-6115007.01.05
三、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研究已有资料,制定岩土工程勘察纲要,对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勘探与取样、原位测试、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现场试验、检测监测等现场实物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以勘察成果为基础,进行资料整理、绘制图表,经过统计计算、分析论证、综合评价,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五、勘察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
六、质量要求: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全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初步设计的要求。
七、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投标企业近年(2013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地勘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为准,若合同原件中无金额,须提供结算证明材料原件);
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期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
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业绩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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