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分公司长江路8号22层写字楼公开物业招租项目招标
2016年汕头分公司长江路8号22层写字楼公开物业招租项目(重新招选)(代理机构编号:G044-DXST-PX-1700725-1、),招租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现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承租人)参与本次报价。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分公司长江路写字楼公开物业招租项目
2.2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22层写字楼
2.3项目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招标范围:汕头分公司长江路写字楼。
2.5物业概况:汕头分公司长江路写字楼,所在长江路8号。根据《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6492934号),权属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具体使用面积以现场为准;
2.6特别说明:
1)租赁范围:优先招租政府、企事业单位、保险、金融证券等用于办公场所客户;培训教育等类似用途其次;谢绝餐饮、娱乐行业客户;
2)本项目租赁期租金报价单价下限为17.80元/每平方米,承租人租赁期租金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招标人设定租金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承租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承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3.2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承租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书;
3.4 承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承租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承租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承租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承租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 1日以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承租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 1日以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承租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 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资格审查及正式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4.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承租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5.招租文件的获取
5.1 请承租人于2017年02月20日起至2017年02月24日止,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