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乐桥二楼招租招
本次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乐桥二楼招租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项目资金自筹,项目已立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投标。
1.招标范围与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乐桥二楼招租项目,乐桥二楼坐落在乐桥与干将路交汇处,产权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地类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乐桥第2层,面积454㎡,本次公开招标的承租区域内:(1)投标人不得经营餐饮、酒店住宿和浴室等业主认为不宜从事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品、化学化工等高度危险行业,或可能损害电信信誉的行业;(3)投标人不得从事与电信具有竞争关系的同类或类似业务,或对房屋安全有潜在危险的行业;(4)投标人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1.3承租要求:详见承租要求规范书。
1.4承租年限:租期三年。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不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项目的同一标包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的本企业信息网页的截屏打印件(必须包括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否则不被认可。
2.2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承租区域不得分租和转租。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或施工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安全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5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核方法
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委员会首先对资格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继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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