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谐波吸收装置 招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将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其所需谐波吸收装置的采购。
1、项目名称: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所需谐波吸收装置采购
2、招标内容:谐波吸收装置
3、招标编号:0677-4N170211-022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需为设备制造商或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体系及备品备件库
(4)具有良好的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2 月 22 日(含)前的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