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能源大厦室外建筑幕墙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能源大厦室外建筑幕墙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伊宁市新华西路以南313线以东;
2.2. 工程规模: 伊犁能源大厦总建筑面积为34677.89㎡,框架结构,地上19层,地下2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外挂石材、玻璃幕墙、泛光照明等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详见招标文件设计说明;
2.4. 工期要求: 2017年3月16日至 2017年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此次投标企业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资质: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且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幕墙工程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投标企业拟派出的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应在过去叁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承担过至少一项或以上类似项目。有在建工程的建造师不得参与本次报名(包括在施工合同签订中已中标建造师更换同等级建造师的),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出具联合体协议。
4.报名登记要求
投标企业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及地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省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参加社保的在职人员)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班子成员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上述证件及资料均为原件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需携带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