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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江鸿锐公司2017年度日常保温拆除恢复及架台搭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受广东粤江鸿锐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粤江鸿锐公司2017年度日常保温拆除恢复及架台搭拆服务项目进行

 1受广东粤江鸿锐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粤江鸿锐公司2017年度日常保温拆除恢复及架台搭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粤江鸿锐公司承接项目的脚手架搭拆及保温拆除恢复分包项目。
2.2招标范围:
粤江鸿锐公司承接项目的脚手架搭拆及保温拆除恢复分包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及相关资质;
(3)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作废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有1项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且未发现重大问题。
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供货范围的合同或技术协议或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上午9点00分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6点00分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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